華語語音學L1 緒論 筆記

 

華語語音學 Chapter 1 緒論

摘自:語音學教程(林 燾,1995)

一、語音的定義 

1.必須是人類發音器官發出來的

2.能表達意義&具有社會的功能 

3.不同語言間,有意義的聲音也不同 

4. 語音vs語言

(1)語言常用語音來表達

(2)語言
>文字(有很多語言沒有文字)

二、語言交際的歷程

【三階段】發出→傳遞→感知

1.發出(大腦→發音器官):生理語音學(articulatory  phonetics)

→研究發音器官的生理特性

2.傳遞(媒介:空氣→聽覺器官):聲學語音學(acoustic phonetics)

→將聲音當作物理現象

3.感知(聽覺器官→大腦):感知語音學(auditory phonetics)

→心理學:大腦如何理解聲音

→生理學:耳朵如何聽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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